
通知公告
新增特需医疗项目公示
发表时间:2016-04-26
发表时间:2016-04-26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经过医院价格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新增以下特需医疗项目,自即日起,对以下新增特需医疗项目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下载。
新增特需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 |
儿童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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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儿童早期肌功能矫正训练 |
包括舌休息位、舌上抬位、舌前伸位、唇颊肌松弛,唇颊肌肌力、正确吞咽、纠正张口呼吸,建立鼻呼吸,平衡肌链,鼓气练习等系统肌功能练习 |
不包括配合使用矫治器、扩弓装置等额外辅助装置费用 |
次 |
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