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更改博学名医门诊特需诊查费名称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7-14
发表时间:2022-07-14
各科室: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经过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更改博学名医门诊特需诊查费为博学首席名医门诊特需诊查费(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对这个项目进行公示。
医保物价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附件:特需项目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博学首席名医门诊特需诊查费 |
要求申请者具有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 |
|
人次 |
500 |
更改名称 |
节假日博学首席名医门诊特需诊查费 |
要求申请者具有中华口腔医学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 |
|
人次 |
600 |
更改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