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牙齿美容修复术(贴面)等项目名称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3-02-23
发表时间:2023-02-23
各科室:
根据原浙江省物价局、原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的浙价医【2015】137号文件精神,经过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意调整牙齿美容修复术(贴面)等项目名称(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对这些项目进行公示。
医保物价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附件:调整特需项目公示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价格(元) |
备注 |
1 |
牙体微创仿生修复术(简单) |
通过树脂选色比色、微创牙体预备、酸蚀粘结、树脂充填、精修抛光、健康指导等步骤获得较好的美学效果。适用于洞深局限于牙釉质的I类洞和V类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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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牙 |
300 |
调整项目名称:原为牙齿美容修复术(贴面) |
2 |
牙体微创仿生修复术(复杂) |
通过树脂选色比色、微创牙体预备、上成型片和夹、酸蚀粘结、分层塑形、精修抛光、健康指导等步骤获得较好的美学效果。适用于II、III、IV类洞,洞深达牙本质的I类洞和V类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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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牙 |
600 |
调整项目名称:原为分层美容修复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