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我院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实名制挂号
发表时间:2016-12-13
发表时间:2016-12-13
根据省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提高您的就诊效率,保证病历信息的准确性和连贯性,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自2017年1月1日起,我院将全面实施“实名制唯一号码”挂号。
1、患者首次来我院就诊,须向挂号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
2、如果您忘带身份证件,请到一楼总服务台登记相关信息后再挂号(只限普通号)。
3、再次来院就诊时须携带身份证件至挂号窗口进行身份核实及补齐相关信息才能继续就诊。
4、我院已开展智慧医疗便民服务,欢迎使用自助机、手机APP等进行自助挂号、自助缴费,也可在医生工作站进行诊间结算。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